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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丛书:廉洁论

作者:谭忠诚著 李建华、李建国主编

ISBN:9787508072791

出版时间:2013-01-01

开 本:16  页数:217页

定价:¥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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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详情

  本书从“廉以正身”、“廉以立信”、“廉以服人”、“廉以正国”等方面入手,选择古代若干位杰出的“公务员”廉洁为官执政的事迹,阐释“廉洁”思想对于为官从政者的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对各种反面事例的剖析,增加本书关于“廉政建设”的深度和可操作性。本书通过介绍“廉洁”各方面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基本要求,对中外关于“官德”中廉洁的相关理论资源进行介绍,对廉洁作为 “官德”的一个范畴,应当如何来解读,应该怎样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有别于课本式的说教,本书对与“廉洁”相关的现象、问题及理论进行深刻剖析,并就坚持“以德为先”等诸多方面,进行了具体阐述。

章节目录


第一章 范畴篇:廉洁的道德维度
一、不贪为廉,不污为洁//022
二、廉故知耻,贪则染污//031
三、廉为德本,洁以存心//041
第二章渊源篇:廉政观的历史衍变
一、先秦诸子廉政观//053
二、汉代的选廉制度//059
三、两汉后的廉政观//065
四、国外廉洁观概述//080
第三章 践行篇:倡廉与肃贪
一、廉故得民,贪则失民//092
二、廉为政本,洁以淳民//100
三、廉则政兴,国旺家宁//113
第四章嬗变篇:“廉”范畴的现代转型
一、洁己:洁以闲耻//125
二、节俭:俭以养廉//132
三、去奢:奢则伤廉//142
四、自足:廉者自安//153
第五章 开新篇:廉政建设的新思路
一、健全廉政文化//171
二、完善廉政制度//182
三、严肃反腐立法//195
四、加强官德建设//204
参考文献//216

作者简介

谭忠诚,男,1971年7月出生。湖南衡阳人,中南大学哲学系讲师,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是先秦哲学、中国儒家哲学。在《北京大学学报》、 《道德与文明》等刊物发表论文15篇。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并参与国家级课题2项。出版个人专著1部。
李建华,1959年生,湖南桃江县入,哲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长江学者,现为湖南城市学院院长,曾任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兼任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应用伦理研究中心兼职教授等职。主要从事道德心理学、法律伦理学、管理伦理学、行政伦理学等领域的研究,其中道德心理学、法律伦理学研究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曾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九五”重点项目1项、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曾获湖南省首届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第四届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励。出版著作15部,发表学术论文130多篇。目前正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德治国与执政党的伦理建设问题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法治社会中的德治问题研究”等。
李建国,1954年生,笔名李晖、方维、郑里、韩世荣,湖南省冷水江市人,原湖南人民出版社社长、编审。湘潭大学兼职教授,哲学、专门史专业硕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优秀中青年专家,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湖南省新闻出版业领军人物等。著有《辽沈战役研究》、 《平津战役研究》、 《淮海战役研究》、 《编辑工作思与行》等。

书摘插图

    隋文帝杨坚是中国历史上少见的注重节俭的开国皇帝。史载隋文帝是“居处服玩,务存节俭”,并同样以此来要求皇后与妃嫔。而且,他对皇子也要求甚严。有一 次,他见太子杨勇将其铠甲装饰一新,就很不高兴,对其大加训诫了一番。他认为,太子应该做百官的表率,自古以来没有哪位君王因为好奢靡而能永保帝位。隋文 帝第三子在任并州总管时,曾经因为好奢靡、广置宫室而被他革职禁用。
    在倡俭的同时,隋文帝还注意通过立法的完善来禁贪惩腐。开皇元年,他即任命大臣高颖、郑译、杨素“更定新律”,对北朝齐、周以来的律令作了一次大改革。开 皇三年,又命苏威、牛弘进行第二次改革,订出刑律十二篇,即著名的《开皇律》。 《开皇律》上承汉律源流,下开唐律先河,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隋文帝对官吏的贪贿行为极为痛恨,常派人私下侦查百官的行动,一旦发现官员不轨立即予以惩处。据《隋书•刑法志》记载,隋文帝“患令史脏污,因私使人以钱 帛遗之,得犯力斩。”意思是说,隋文帝暗中派人给官吏行贿,如有官吏收受钱财的,立即处死,这可算是中国历史上首创以钓鱼执法来惩贪的先例。
    除了严惩贪吏之外,隋文帝还采取了不少廉政措施来保障其吏治清明。开皇十八年,隋文帝即令“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隋书•高祖本纪下》)。在选贤任廉同时,他还注重褒奖廉吏,如岐州刺史梁彦光“廉慎之誉,闻于天下”,隋文帝曾下令表彰,并赐以财物。另有平乡县令刘 旷操守廉洁,上行下效,其辖区内无作奸犯科者,以至于监狱中长满了野草。隋文帝听闻其政声,遂将其擢升为营州刺史。因此,总览隋朝文帝主政时,朝野上下无 不弥漫着一股廉正之风。
    继隋而起的唐朝堪称中国封建时期的空前盛世,其盛世辉煌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政治严明,政治严明又得益于唐朝政府完善了一整套立法以反贪的铁腕制度。唐朝立 法繁多,且形成了一套较完善的法律体系。这套法律体系不仅确立了国家的刑罚原则,而且还规范着各级政府的行为,同时也是惩治官员贪赃枉法的依据。尤其可贵 的是,唐朝的法律并非具文空律,而是“具有相当的严肃性,即使皇帝违反法律规定,虽个人好恶处置贪官污吏,也往往会受到臣僚的竭力反对。这在一定程度上, 至少在形式上,限制了帝王滥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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