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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中译本说明
英译序
缩略语
序言
卷一
第一章 城邦
第二章 家庭和奴隶制(1)
第三章 奴隶制(2)
第四章 奴隶制(3)
第五章 奴隶制(4)
第六章 财产
第七章 理论上的致富术(1)
第八章 理论上的致富术(2)
第九章 实践中的致富术
第十章 家庭
第十一章 匠师
卷二
第一章 政治统一
第二章 共妻、共子与共享财产
第三章 共妻与共子
第四章 共有财产
第五章 苏格拉底的第一政体
第六章 苏格拉底的第二政体(1)
第七章 苏格拉底的第二政体(2)
第八章 法勒亚斯的政体(1)
第九章 法勒亚斯的政体(2)
第十章 希波达莫斯的政体(1)
第十一章 希波达莫斯的政体(2)
第十二章 希波达莫斯的政体(3)
第十三章 斯巴达的政体(1)
第十四章 斯巴达的政体(2)
第十五章 克里特的政体
第十六章 迦太基的政体
第十七章 其他政体
卷三
第一章 公民资格
第二章 政体的变革
第三章 好人的美德和好公民的美德
第四章 在不同政体中好公民的美德
第五章 城邦的目的
第六章 正义的与不正义的政体的各种类型
附录
戴森 重新发现亚里士多德与政治学的复兴
书摘插图
自然赋予人类以语言,语言则指向在有益或有害、公正或不公正以及诸如此类的事上相互交流的人类。既然自然不做徒劳之事,人类在这些事上天生就会交流。关于这些事情的交流最终产生了家庭和城邦。因此,人类出于自然是家庭的和政治的动物。
22.接下来,他从前述内容中得出,城邦根据自然先于家庭抑或个体,这是通过如下论述得出的。整体必然优先于部分,不仅在自然等级上,且在完善程度上也是如此,但正如他在《形而上学》中说,我们应在质料上而非在形式上理解这一点。他通过如下方式对此进行了证明。当整个身体受到损伤时,脚和手就只能在模糊意义上存在,就如我们称雕像的手为手一样。之所以如此,是因当整个身体遭到损伤时,部分也会遭损伤。而遭损伤的东西并未保留我们可以理解其定义的形式。因此,很清楚,词语的意义就不能与原来的意义保持一致,因此,我们只能模棱两可地称谓这个词语。
当整体受损害时,部分也会受损害,他通过如下事实揭示了这一点,即每个部分通过其活动和其行动能力获得界定。比如,脚是使人能行走的身体的部分,这是脚的定义。失去行走能力或不能再行动的脚就不是属于能行走的身体的脚,尽管我们常常语焉不详地称前者为脚。同样的推理也可用于我们称为质料的其他各部分,在定义中我们设定了全体,就如同我们在定义半圆的时候设定了整圆一样,因为半圆是整圆的一半(但对我们在有关整体的定义中设定的类的各部分来说,却并非如此,比如,我们在三角形的定义中设定的各条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