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融合康复实务读本
作者:黎颖强 主编

第一篇  残疾人融合康复概述


     一、残疾及其内涵的演变

     全球有超过10亿残疾人,约占世界人口的15%,即每7人中就有1个残疾人。其中有11亿至19亿成年人感受到显著的功能性障碍。据估计,有9300万儿童,即每20个15岁以下儿童中就有1个患有中等或严重残疾。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全球慢性疾患增多,遭受残疾的人数将继续增加。几千年来“残而废之”的传统道德观念,根深蒂固地影响着人们的文化价值取向。残疾人因残而“耻辱”,因残而饱受诸多限制和社会歧视、排斥,成为被抛弃的“废”人,因而,他们不可能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是处在社会边缘的特殊群体。长期以来,人们对残疾的认知与评判,除了政治、社会、文化、伦理、环境、制度等因素外,主要是把生理或躯体功能障碍作为决定要素。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人道主义思想传播,打破了社会的传统观念和人们的世俗陋习,把残废人改称为残疾人或残障人,看似简单的称谓改变,一字之差,蕴藏着深刻的内涵。广义而言,它是人道、人权、平等、参与的社会共识与时代文明进步的标志。狭义而言,从医学角度看,生理或功能障碍是可以运用康复手段、适应训练和辅助技术,达到改善躯体功能,从而实现功能补偿的残而不废;从社会适应角度看,生理或功能障碍不等同个体人的功能残废,它是可以通过挖掘人的潜能或培养积极的心态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康复,达到社会功能的重建,从而赢得生命的尊严、权利和价值。由此可见,由“废”到“疾”或“障”的残疾认知演变,应该说这是人道主义思想的影响和力量,反映出尊重人的生命、尊严和权利的社会变革的内核。人道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才有了残疾人“渴望理解,渴望奉献”的时代强音,呼唤残疾人的全面发展。

     如何看待残疾人,这是一个比较深沉、复杂的话题,它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制度、环境等层面,既可从宏观分析,亦可从微观探究,有福利的、人权的、医学的、社会的、社会适应的等多样模式。首先,表现在残疾人的躯体功能残损和精神障碍与健全人的差异上。残疾人在以健全人为中心的社会生存环境中,很难得到他们应有的教育、就业、文化、保障等权益,“先天不足”而“输在起跑线上”。其次,反映在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上,即社会不可能提供与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相适应的生存与发展环境,既有政策、权益、资源、导向和社会认同的不完善或缺失,也有信息交流、交通出行、文化生活、自我发展、教育、择业、机会均等的不公或歧视。再者,体现在残疾评定与分类标准的衡量尺度上。残疾评定主要以医学残损程度和影响社会生活能力程度进行取舍。现行以“六类四级”评残标准提供的救助、补贴、资助、保障,以及服务的类别、等级和权重,使我们不难发现社会看待残疾人的基本思维定式,是把残疾人视为弱者,需要怜悯、同情、关爱、帮扶的特殊群体,有着很强的社会和文化的根基。

     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催生了残疾人事业,特别是以人为本和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的现代残疾人服务理念引入,撞击了传统道德观念及与之相配套的体制机制,影响着社会文明发展方向和进程,促进了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发展。现代残疾人康复理念表明,残疾人不应简单地固化“被弱势”或“特殊化”,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都是社会成员并享有所有公共权益,他们需要帮助、救济,更需要尊重而不是同情。如果人为地在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中设置“隔离带”或“保护区”,过于强调以残疾人躯体功能或精神障碍划分群体或类别,并以此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等服务,有悖于人的尊严和生命的价值。从医学角度关注残疾人的躯体结构和功能缺失,就当前现状而言有利于把有限的资源或政策向残疾人群体倾斜,加快促进残疾人最大化地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填补历史的“欠账”,缩小与时代发展的距离。但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社会建设与文明进步是双向良性互动发展的,缩小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距离,不能过分依靠单方的“补课”或“还债”,更不能靠居高临下的施舍或对弱势群体的“俯视”关怀,不然的话,残疾人的人权保障、机会均等、无障碍以及潜能挖掘、参与和融入社会就会偏离或弱化,这是其一。其次,以挖掘人的潜能、促进人的能力提升观点看,残疾是人类的一种功能状态,不管残疾和功能障碍的影响是短暂的还是长期的,都是动态可变的。我们应该尊重人的差异和接受人的多样性,把功能障碍改善或功能补偿逐步向社会角色定位重塑转换,注重社会功能重建和社会资源作用的支撑。积极参与,依靠自身创造价值、赢得生命的尊严与依靠善行帮扶生存相比,毋庸置疑,活出生命的尊严和价值是前者远远胜过后者。再者,当社会发展逐渐建立起残疾人包容性发展的环境,人们以公平公正善待残疾人,把残疾视作“一种健康状态”和“一项全球公共卫生问题、一项人权问题和一项发展重点”时,无疑有利于拓宽残疾人的社会接纳和认同空间,有利于促进“残疾人是社会财富共同创造者”的社会共识。

     我国残疾人事业已经走过了30年,经历了5个五年发展计划周期,残疾人状况显著改善,残疾人全面发展稳步推进,残疾人包容性发展环境逐步完善,残疾人实现了从怜悯施舍对象到共享文明成果的社会成员、从社会弱势群体到社会财富共同创造者的根本转变。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质的飞跃,影响着社会,成为一种推动社会发展的正能量,为残疾人融合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养分。

     2001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Disability and Health,简称ICF),提出将残疾作为一个连续体,残疾是一种“或多或少”的事情,而不是“有或无”的问题;残疾人不是单独的、隔离的群体。200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明确提出促进、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并促进对残疾人固有尊严的尊重。2011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联合发布的《世界残疾报告》,提出改善残疾人的服务可及性和平等机会的措施,促进残疾人的参与和融合,并尊重残疾人的自主性和尊严。报告指出残疾是有某些健康状况的个体因素和环境因素之间相互作用的消极方面;残疾问题是人权问题、发展问题,还特别强调了以包容理念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如此可见,残疾与残疾人的定义演变,从医学角度发展到社会学角度,由身体功能评判转到人的价值与健康状态评判,由障碍权益维护转到与社会保障平等共享。其最终目的,就是把残疾人作为社会建设参与者和社会财富共同创造者认同。

     二、我国残疾人康复的发展与基础

     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了大规模有组织、有计划的残疾人康复工作,1984年3月成立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86年4月成立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康复协会(现为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1988年3月成立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年9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了《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88—1992年)》,规定五年内为50万名白内障患者实行复明手术,为30万例小儿麻痹后遗症患者实行矫治手术,对3万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自此,以白内障复明、小儿麻痹后遗症矫治、聋儿听力语言训练三项康复为重点的残疾人康复工作拉开了帷幕,残疾人康复事业驶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1991年12月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除继续进行残疾人三项康复工作外,明确有计划地扩展实施精神病防治与康复、智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低视力康复,以及社区康复、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等多项任务,吹响了残疾人三项康复服务向多元康复领域发展的号角。2002年残疾人事业“十五”发展期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六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10年,在城市和中等以上发达地区的农村,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欠发达地区的农村达到70%以上。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中国残疾人康复事业用短短十多年的努力,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康复服务格局,从满足残疾人多样化康复需求出发,确立了包含残疾人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的全面康复体系,勾勒出中国特色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

     2015年6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让我们领略到中国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精彩,其中第七部分《残疾人权利》中指出:“重点康复工程建设成效显著。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共751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1524万件;大力开展康复人才培养,全国共培训康复管理人员258万人,559万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和1698万名社区康复协调员接受培训。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的市辖区累计达914个,县(市)累计达2023个,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残疾人数达61445万人。”

     我国残疾人事业伴随着社会建设的步伐,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样,残疾人康复服务由三项康复向多元康复服务领域发展中,以开拓创新之势,实现了残疾人康复服务“量”和“质”的嬗变,丰富了内涵,拓展了空间,为残疾人融合康复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一,残疾人三项康复服务是残疾人全面康复的基石。残疾人康复服务起步之初,因受康复机构、专业队伍、服务能力和社会环境的制约,残疾人康复服务只能从服务领域中“拾遗补阙”和康复效果“立竿见影”的三项康复服务入手。残疾人三项康复在中国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一方面是因为康复服务实实在在地惠及百万残疾人和百万个家庭,覆盖面广、影响度深;另一方面是在呼唤人道主义精神,确立残疾人康复服务向需求服务发展的方向道路,为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残疾人康复事业奠定了基础。可以说,残疾人三项康复服务开启了残疾人多元康复领域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发展的事业,是残疾人康复服务由单项到多元、由医疗康复到人的全面康复的强力催化剂。

     第二,康复服务能力是康复服务项目取舍的度量衡。毋庸置疑,我国残疾人康复事业是从三项康复服务起步,纵观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轨迹,我们可以感受到康复服务能力在康复服务项目发展中的权重。过去由于物质基础和文明程度相对薄弱,再加上残疾人康复服务基础差、能力弱和社会认同度低等因素,三项康复作为残疾人康复的切入点,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康复服务和“有形”与“无形”之手,讴歌了人道主义思想,树立起了残联组织“代表、服务、管理”的社会形象,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和民心。随着康复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康复服务机构不断发展、康复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和康复服务资源整合配置,以有为赢得有位,才有了今天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全面康复、全人服务的发展。

     第三,社会环境是康复服务实施的保证。任何形式的残疾人服务项目实施,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支持。所谓的社会环境,在这里主要是指康复服务环境,包括康复服务的认知、导向、体制、机制、资源和政策等。30年的残疾人事业发展,人道主义思想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建设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残疾人康复服务领域,建立并完善了政策保障和服务保障体系,形成了以国家社会发展计划推动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从《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88—1992年)》、《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发展纲要》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从《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指标体系、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等,构建起了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全生涯(各类残疾人各年龄段)、全覆盖(各类残疾人服务需求)、全方位(各类残疾人服务保障)和无障碍(各类残疾人需求与服务衔接)。

     第四,服务需求是专业服务发展的决定因素。以人为本、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由理念、原则发展成具体的规划、技术和方法,成为贯穿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过程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服务需求以残疾人为中心,尊重人的权利与尊严,取代了居高临下的施舍和怜悯。纵观残疾人康复专业服务从自身排斥到共鸣,进而到共识、接纳、推动发展的过程,从服务项目到服务领域的发展变化,归根结底,关键在于服务理念的根本转变。从某种意义而言,残疾人服务需求带动并推动了残疾人专业服务的发展。最为典型的,以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为例,起步时的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主要是通过市场供给,解决残疾人辅助器具的需求供应,供给阶段所表现出的辅具服务是基础和基本的;今天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是以供给和配送为基础发展起来,以辅助器具技术为着力点,以服务需求为导向,运用专业评估、人机评测、辅助技术等标准和方法,为满足残疾人个性化的康复需求或提高生活质量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三、现代康复发展趋势与深圳实践

     残疾人康复服务主要是通过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居家康复和延伸服务实现。机构康复具有场所、设施、专业人才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延伸服务目前仍局限于医疗康复的范围,而社区康复与居家康复服务的经济性、便利性和覆盖面特点,形成了残疾人康复“三驾马车”服务保障的态势,具有其他康复形态无法替代的作用与活力。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精神、智力、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康复和居家康复的总数高出机构康复的12%,社区康复与居家康复服务已经成为残疾人康复服务的主阵地。

     1978年世界卫生组织从残疾人巨大的需求和有限的资源考虑出发,在阿拉木图召开国际初级卫生服务保健会议,会议发表的《阿拉木图宣言》中首次提出了社区康复,并系统阐述了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初级卫生保健中,强调残疾人、残疾人家属及社区的参与;提出残疾人康复需要教育部、农业部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多部门的合作。此后,社区康复作为最优化利用社区资源进行初级卫生服务的形式逐渐展开,其目的是让低收入国家的残疾人可以获得卫生服务。1981年联合国《残疾人十年》(1983—1992)提出社区康复发展规划。30多年来,社区康复伴随着社会建设的发展步伐,内涵在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社区康复基本定义从1981年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在社区的层次上采取的康复措施,这些措施是利用和依靠社区的人力资源而进行的,包括依靠有残损、残疾、残障的人员本身,以及他们的家庭和社会”,到1994年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发表的《关于残疾人社区康复的联合意见书》中“社区康复是社区发展计划中的一项康复策略,其目的是使所有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实现机会均等、充分参与的目标。社区康复的实施要依靠残疾人、残疾人亲友、残疾人所在的社区以及卫生、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再到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共同发表的《社区康复联合意见书》中“社区康复是以社区为基础的康复,是为残疾人康复、机会均等、减少贫困和社会包容的一种社区整体发展战略。社区康复通过残疾人及其家属、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所在的社区,以及相关的政府和民间的组织、卫生、教育、职业、社会机构和其他机构共同努力贯彻执行”,继而到2010年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和国际残疾发展联盟共同出版的《社区康复指南》中“社区康复是一种多层面,自下而上的策略,它能保证残疾人权益在社区水平的多样化”,以及到2013年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世卫组织2014—2021年全球残疾问题行动计划:增进所有残疾人的健康》中“促进多部门合作的一种方法是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康复。这种活动已演变为一项多部门战略,提供实用指导说明如何使各项主流服务相互联系并加强能力,以便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能够获取和受益于教育、就业以及卫生和社会服务。这种战略通过残疾人及其家庭、组织和社区、相关政府和非政府的卫生、教育、职业、社会及其他服务部门的联合努力予以实施”的发展变化,实现了社区康复由医疗模式到社会模式、包容性发展模式的根本转变。


     我国社区康复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国家民政部借鉴国内外经验,提出了国家和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于1986年在广东、山东、吉林、内蒙古等省区开展了社区康复试点。1988年残疾人康复工作被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开展了抢救性的“三项康复”。“八五”期间,社区康复工作正式纳入国家残疾人事业计划纲要;“九五”期间,国家明确了以社会化方式开展社区康复工作的思路;“十五”以来,社区康复被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将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融入社区卫生服务、社区服务和特殊教育等部门业务。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公安部、教育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进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的理念;2011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要求普遍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2012年6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强调“全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党和国家有关社区康复发展的战略方针表明,社区康复是满足广大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基础和主要策略。

     “十二五”以来,深圳市按照《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定义的“康复是指用医学、工程、心理、教育、职业和社会等各种手段,使残疾人的身体、感官、智能、精神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功能达到最佳水平,以增强自理能力,融入社会,提高生活质量”和《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中倡导的包容性发展策略“调动残疾人及社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让残疾人充分参与和融入社区生活,通过康复,达到自身发展与社区发展的目标”、“身体功能、身体结构、活动、参与以及环境因素”的残疾框架理论模式和方法,运用《社区康复指南》中提出的“健康、教育、谋生、社会、赋能”五项基本定义以及“融合、参与、可持续发展、赋权、自我倡导和无障碍环境”六项指导原则,从实际出发,以“着眼长远,立足常态,形成长效”为目标,开展残疾人融合康复的探索实践,初步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残疾人融合康复服务体系和模式。

     从上图中,我们可以看到深圳市残疾人融合康复由专业领域、服务平台、支持性服务和保障机制四大系统组成。四大系统分别为独立运行的专业服务体系,它们有着各自的专业体系、技术、形态和发展规律,在包容性发展催化下,通过康复文化的联结、放大,相互支持、交叉、交融,汇聚成融合康复理念、愿景、制度和准则的合力,因此,从某种意义而言,四大系统是深圳市残疾人融合康复的根基,康复文化则是桥梁。


     由此可见,深圳市残疾人融合康复的基本要义,凸显在一个“中心”、两个“融合”。一个“中心”即是以人为中心、以服务需求为导向,融合康复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残疾人。两个“融合”,一是专业服务与需求服务的融合,融合康复服务不受服务专业限制,立足于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按需融合,实现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有效性;二是服务资源与需求服务的融合,科学、适宜地调配并发挥各种资源(包括公共服务资源、社会服务资源、政策保障资源和支持性资源)的积极作用,按需配置,实现残疾人康复目标的最大化。残疾人融合康复不是残疾人康复服务碎片的简单叠加,而是贯穿残疾人康复服务全生涯、全覆盖和全方位的一种理念、思路和方法。

     (一)专业领域

     医疗、辅具、心理、教育、职业、社会的康复和健康促进是现代残疾人康复的主要内容与形式。按照残疾人包容性发展理念,专业领域在融合康复中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

     1在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前提下,为残疾人提供多领域、多学科、多元化的专业、系统、规范的康复服务,融合康复与包容性发展一脉相承,符合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发展规律。深圳在探索实践中,以残疾人评估转介服务和残疾人康复咨询服务为纽带,全面实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辅具、托养、权益、文化、居家无障碍等服务融合。

     2在以残疾人为中心的融合康复服务中,尽管各个专业领域都有着相对完善、系统的科学体系,但就满足人的需求服务而言,各个服务专业都不可能独自完成或实现康复目标,而是要通过各服务专业间的密切配合、适宜配置、统筹协调,围绕人的服务需求来展开,医疗康复同样需要辅具、心理等专业服务的配合。深圳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培训、辅助器具、托养等服务归到一个业务部门,形成服务相对集中、规划统筹、资源共享的跨界融合,推动“改善残疾人的健康、功能和福祉”目标的实现。

     (二)服务平台

     1社区康复  按照《社区康复指南》的基本原则与基本任务,深圳以国际社区康复理念为指导,因地制宜,在社区探索实践了融合康复,形成了深圳特色的社区融合康复体系和模式,即“立足深圳实际,运用现代残疾人康复理念,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机制,以街道社区为阵地、家庭为依托,以专业评估转介和康复咨询服务为纽带,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辅具、维权、无障碍环境及文化体育等服务下沉基层社区,不断满足残疾人个性化服务需求”。与此同时,着力于国际社区康复理念的本土化和实践性,明确量化指标,提出了残疾人社区融合康复的“一纵四横”建设和“12项任务”。“纵向”建设即为建立健全融合康复的政策保障体系;“横向”建设即为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机构设施网络、人才队伍网络、社区助残网络。“12项任务”包括:①残疾人筛查、诊断率95%以上;②康复服务转介率100%;③康复建档率100%;④基本康复服务100%,满足个性化康复服务需求80%以上;⑤基本型辅具适配服务100%,个性化辅具适配服务90%以上;⑥基本型的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服务100%;⑦职业康复率95%以上;⑧义务教育入学率100%;⑨分类托养服务率80%以上;心理健康服务100%;社区家长分校或家长培训室设置率100%;社区宣传全方位、全覆盖。

     2居家康复  残疾人居家康复是社区康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体现居家康复在融合康复中的特点与作用,把居家康复单列作为一个服务平台。居家融合康复是社区融合康复的延伸和发展,也是最直接、最具体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康复服务的形态。深圳主要通过运用ICF和国际社区康复的策略和框架,细化居家康复、居家就业、居家服务和居家安养,按不同服务形式分别建立健全相关服务的标准、流程和制度,根据服务需求提供专业、系统、规范的康复服务,实现了居家康复与社区康复、机构康复的衔接与流转,成为融合康复不可或缺的重要平台。

     3康复示范  深圳的社会建设与发展,有着培育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康复服务的良好土壤和环境。“十二五”以来,深圳致力于建设多元供给的残疾人融合康复格局,以康复服务示范引领融合康复的发展,构筑融合康复发展新优势。一方面,建立了残疾人康复医院,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康复、脑瘫儿童康复、智障儿童康复、孤独症儿童康复、视障儿童康复等服务示范机构,以专业服务示范向社会康复服务机构辐射,全面提升康复服务机构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建立了覆盖全市各街道的街道残疾人职康服务中心,服务会员2200多人,服务场所面积达30000多平方米,全面开展残疾人日间照料、康复与职业训练、辅助性就业、文化活动“四位一体”服务,成为残疾人社区融合康复的重要载体。同时,大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康复服务,全市58家社会组织涉及服务残疾人类别107个,承担着残疾人康复服务68%左右的任务,在康复服务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在残疾人服务项目、专业培训、技术成果应用等方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市、区各服务机构购买康复治疗、社会工作、特殊教育达180多人次。

     (三)支持性服务

     深圳市残疾人融合康复注重三大支持性服务系统的构建,促使专业优势更优、特点更突出。一是在赋能支持系统方面,建立了市级残疾人家长培训学校、区级分校和街道培训室三级培训的规范管理,促进了残疾人及其亲友的赋能提升;建立了市级残疾儿童家长培训基地,为残疾儿童家长提供学习交流平台并成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的得力帮手;建立了区级精神残疾人家属资源中心,发挥家长在精神残疾人康复与管理中的作用。二是在赋权支持系统方面,建立了残疾人自我管理和服务的自助组织,社区残疾人协会覆盖全市各社区,350多名社区专职委员活跃在基层,成为反映需求、联络家庭、传递资讯、宣传政策、收集信息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三是在助残支持系统方面,一方面注重社会康复服务机构的参与,通过残疾人转介服务和残疾人康复机构评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康复服务;另一方面注重助残志愿者、助残组织(深圳狮子会、深州市义工联等)和助残热心人士自发参与,全市助残志愿者、义工超过10万人次,“红狮服·助残站”成为社会助残组织对接社区服务的一张名片。

     1管理指导  依托全市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力量,成立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和残疾人评估转介中心,汇聚了196名各类康复专家和124名残疾人评估专家,完善了街道专业服务人员的配备,计有310多人专职或兼职专业服务人员从事街道“6人7岗”康复服务岗位(康复咨询、就业指导、辅具适配、康复治疗、社会工作和心理辅导)。

     2康复资源  为了充分发挥市级康复机构专业权威作用,建立市残疾人康复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精神残疾人康复指导组、市眼科医院的视障康复指导组、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肢残康复指导组和精神残疾人中途宿舍的康复资源网络。

     3教育资源  注重发挥市教育及特教资源作用,构建全市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特殊教育社区分教点、残疾人义务教育随班就读、残疾人高等教育和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培训基地。

     4技能资源  从残疾人服务需求入手,联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培训机构及爱心企业,构建残疾人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创业孵化、产销网络平台,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技能,引导残疾人自主创业和高端就业。

     5赋权资源  开办残疾人家长培训学校、精神残疾人家属资源中心,形成纵横立体的赋权服务资源系统。

     6助残资源创造条件、营造氛围,构建残疾人自助小组、助残志愿者服务、社会爱心企业资助等社会助残网络。

     (四)保障机制

     深圳在残疾人融合康复的探索实践中,通过完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残疾人融合康复的保障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促进了残疾人融合康复的健康发展。在保障机制上,制定了残疾人随报、康复救助、就业、创业、托养、辅助性就业、精神康复者中途宿舍服务等政策,实施残疾人全生涯的服务保障;在运行机制上,建立健全了残疾人评估转介、社区康复、居家康复、街道职业康复、家长培训学校、居家无障碍改造、辅助器具定改服务等制度,明晰了服务标准、流程、质控等,实施残疾人全方位的服务保障;在管理机制上,建立健全了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辅助器具、康复医院、康复机构评审、服务人才、盲人保健按摩、街道职康中心、家长培训、精神残疾人服药、居家无障碍改造、特教分教点工作等规范,实施残疾人全覆盖的服务保障。特别是在人才管理方面,制定了《深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人才管理办法》,对尚未进入国家职种或职称专业系列的残疾人服务专业人员,给予培训、考证资助和岗位津贴。全市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人员达1500多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服务人员占73%、具有各种职称服务人员700多人。同时,加强队伍培训,每年举办各类专业和服务主题,分类别、专业、层次,“请进来、送出去”,2014年业务培训达26期,2600多人次。

     (五)康复文化

     康复文化在残疾人融合康复中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融合康复的四大系统合力、有序运行。残疾人融合康复是一种理念、思路与方法,需要文化润圆,品牌创建打造,为巩固成果、营造氛围、推动发展推波助澜;残疾人融合康复是内在核心凝聚、沉淀的反映,需要文化形态及其活动形式展现康复元素与力量(技术、方法、制度),以一种理念、价值观联结服务专业、环境和人才,拓展融合康复张力和空间,形成文化认同,共同追求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力量。开办《深圳康复服务》(季)刊物,为康复工作者搭建理论研究、技术应用、服务交流平台;拍摄《辅具适配在路上》和《快乐幸福》等专题康复宣传片,促进专业服务能力提升和社会环境改善;举办辅具创意大赛、残疾人技能比赛、康复知识竞赛、“鹏康杯”精神康复者足球赛、残疾人展能节和街道职康“双十佳”评选等活动,为建设学习型、专业型的融合康复队伍营造了氛围、展示了成果,提升了融合康复的亲和力;创办残疾人创业孵化、残疾人产销网络(民爱商城),为残疾人就业带动创业、创业促进就业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组织编辑出版《孤独症儿童诊疗康复与教育》、《辅助器具服务技术管理与实践》等,并翻译出版WHO《轮椅服务培训教材》等,鼓励专业服务人员参与专业论坛、研讨等活动,有效地增强了专业服务人员的荣誉感、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融合康复:思考与展望

     深圳市残疾人融合康复是现代残疾人康复服务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的一种理念、思路与方法,也是促进残疾人包容性发展的一种态度与举措。尽管深圳市残疾人融合康复的探索实践还有待时日的积淀、完善和检验,但作为国际残疾人康复理念与中国传统康复思维结合的产物,透过深圳接地气的残疾人融合康复服务体系和模式构建,实践表明,融合康复符合残疾人康复服务发展规律,是实现残疾人康复服务有效性和最大化的重要途径。

     (一)宗旨明确,定位清晰

     包容性发展倡导残疾人与环境和服务可及性机会均等、平等参与的策略,与以人为本和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的残疾人融合康复宗旨相依相缘,包容性发展策略为残疾人融合康复提供理论基础和框架模式。康复既是手段、过程,也是目的,终极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残疾人融合康复的内涵实质是“大康复”,其基本要义是排除过分专业化的倾向或隔离,在追求康复效果和最大化目标中,通过康复需求时段介入适宜专业、适宜服务,致力于完整人的回归,包括康复有效性(躯体功能恢复或功能障碍改善与延缓)、康复适宜性(社会适应能力及其环境空间)和康复自救性(主动康复转向与提升)。它促进残疾人的包容性发展和全面发展,不因政治、文化、地域、信仰的差异而受到影响或改变。残疾人融合康复着眼于“人”,而不在于“残”,发现残疾人的潜能和优势促其适应和参与社会生活,比纠缠于残疾障碍或影响更有意义。

     (二)专业携手,打破樊篱

  残疾人融合康复是多学科、多领域、多元化的服务综合体,在残疾人需求服务的前提下,以最佳服务为切入点,运用康复、教育、就业、辅具、权益、托养、文化、无障碍、助残等专业服务,通过满足不同需求的躯体功能训练、社会适应能力和环境改善等专业服务介入,寻求潜能挖掘、生活重建和回归社会的自尊、自信与自觉,实现需求欲望与服务可及性的最佳同步。残疾人融合康复强调个性化服务,离不开“药讲究配伍,功讲究心识”的望闻问切。望,强调对生命注视,尊重生命,才能发展为生命的发挥与奉献;闻,强调对需求的倾听,抓住需求实质,分析轻重缓急,把准最佳切入口;问,强调对生活的期盼,寻找生活重建的潜能,点燃生活自信与希望之火;切,强调对内心的温暖,用仁爱、阳光照亮前行道路,变被动康复为主动参与,共同实现康复服务目标。

     (三)资源共享,构筑平台

     资源整合与共享在残疾人融合康复中显得尤为重要,重点是在三个领域构筑。

     1公共服务资源领域,构筑平台,拓展空间  残疾人服务政策纳入公共服务政策范畴并实现有效对接,在“普惠”中实施“特惠”保障与服务,围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构建,借助医疗卫生资源开办残疾人康复医院,破解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职称晋升的发展瓶颈。同时,以医疗卫生专家力量,建立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和评估专家库;以教育资源开展重度残疾人特殊教育服务;以民政资源开展残疾人社区服务等。

     2自身资源领域,扬长避短、打造优势  创建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示范机构,创新社区康复、居家康复、辅具服务、低视力康复和街道职康服务模式,构筑残疾人融合康复服务体系,以示范引领康复服务机构提升专业化、规范化能力和水平。

     3社会资源领域,专业指导,形成合力  全市100多家残疾人各类服务组织承担着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总量的68%,以康复服务机构评审管理和评估转介服务为抓手,一手抓专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实行“宽进严管”,简化程序,评审准入、机构等级与转介服务、购买服务形成相因相果;一手抓服务流程标准化和规范化,实行全人服务、网络化运作、资源整合、专业服务、公平公正,促进康复服务健康发展。

     (四)尊重人才,打造队伍

     专业服务人才是决定残疾人融合康复目标实现的关键,深圳特色的专业服务人才队伍,有着两个明显的特点。

     1国家专业体系人才队伍  由196名各类残疾康复专家组成的康复技术指导和124名专家组成的残疾人评估专家库,以及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视障康复服务系统的专家,都是按国家专业职称、职种进行配置,保证了残疾人康复与国家专业服务的对应性与完整性。

     2残疾人服务专业体系人才队伍  由中国残联倾心打造、全力推行的残疾人服务专业岗位,如残疾人康复咨询、辅具适配、就业指导等专业服务,针对残疾人专业服务的特殊性,制定了残疾人服务人才管理办法,给予培训、考证的核销和岗位津贴,起到了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稳定队伍的积极作用。

     (五)规范管理,形成长效

      深圳“立足常态、着眼长远、形成长效”所建立起来的残疾人融合康复保障机制、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为残疾人融合康复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从目前发展态势来看,基本摆脱了康复服务的运动式、创建式,正逐步把项目服务引向常态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残联直属机构也在服务功能上有序地拓展外延,形成专业特色、构筑体系、合力运行的架构。按年龄段进行分类,有新生儿缺陷筛查和随报制度,实施早筛查、早发现、早干预、早康复;有0~6岁的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救助,实施抢救性、保障性的专业服务;有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教育服务,实施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和重度特教分教点服务,免费提供学杂费、校服费;有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补贴,实施大专、本科学历教育补助;就业及职业培训服务方面,实施就业困难、社保、培训补贴,创业资助、职称评定、技能比赛奖励等制度;有托养服务补助,实施居家安养、日间照料和机构托养的补贴,同时,对辅助性就业提供保障性、公益性的保障服务等。

     (六)理念创新,文化助力

     残疾人融合康复在现代残疾人康复的理念指导下,不是简单地把分散在各类专业领域的服务碎片进行叠加,而是通过康复文化要素的注入,把专业服务汇聚到包容发展的方向和轨道上来。服务合力和服务效应通过文化发酵放大,丰富了内涵,促进了发展。残疾人融合康复的文化内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文化的特征

     (1)内化于心。用美——包括形态、精神、感观的愉悦与享受,内容的美、形态的美、张力的美,静让人沉思,动使人激动;用爱——包括康复工作者的情怀与追求,残疾人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热爱生活、追求生命价值的呼唤与憧憬,用阳光谱写人间大爱,改善残疾人全面发展的社会和人文环境,从内心深处达到意境升华、理念认同,共情发展。

     (2)外化于行。康复文化的核心是影响和改变人的思维方法,成为文化认同、价值观的责任与追求,这是互为转化的,既要改变自我,也要影响他人,最终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实现康复服务的自觉与行动指南。

     (3)固化于形。用康复文化的柔和力和影响力,把康复服务理念、服务专业标准、流程和制度固定起来,成为一种刚性的实施与检验准则。

     2文化的能量  深圳实践表明,康复文化的内涵、形式和规模,影响并指导着残疾人融合康复的发展。

     (1)无形。主要体现在文化的凝聚力,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领域和发展要求,策划不同的文化演绎方式,有的放矢地凝聚服务专业与服务群体。其所产生的共鸣与效应,是对枯燥专业术语、教条标准流程的最好诠释和解读。

     (2)有形。康复文化的鼓与呼是残疾人融合康复合力与效应的催化剂,主要体现在文化的宣导力和价值导向,不管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受众的大小,其宣导所产生的潜移默化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以展现服务对象精神风貌和参与社会生活的快乐幸福为主题的残疾人展能节、“鹏康杯”精神康复者足球运动、残疾人技能创业大赛等康复文化活动,宣传了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改善了残疾人融合康复的社会环境;以残疾人服务专业与服务工作者情怀,促进服务能力提升为主题的康复知识竞赛、辅具创意大赛、“爱耳日”公益音乐会、街道职康服务评选以及《深圳康复服务》刊物、康复宣传专题片等康复文化,宣传了残疾人工作者的信念与追求。不同形式与不同需求服务的康复文化,渗透到康复服务的每一个角落,在推进残疾人融合康复专业服务、科学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建设中,以使命、愿景、价值观影响和推进残疾人融合康复发展。

     (七)注重能力,科学运行

     残疾人融合康复最终落脚点在于服务残疾人,以人为本、满足康复需求是残疾人融合康复的根本。残疾人融合康复从理念到实施、从内容到形式、从学科到系统、从点线到整体,无不渗透着残疾人全生涯、全覆盖、全方位的服务宗旨,这种纵横交错的资源整合、学科的相宜协调,当把残疾人融合康复作为一种康复态度与方式时,残疾人融合康复在维系秩序、实现目标中,“两翼共振”显得尤为重要。

     1服务自控翼  残疾人融合康复的合力,源于不同服务领域、专业、资源的汇聚,需要有较强的行政领导管理能力和较完善的运行管理系统的体制机制保障。宏观而言,除认真履行策划、组织、统筹、协调、管理职能外,要根据残疾人融合康复的预期目标,及时对服务需求、时间和可及性的变化进行调整或整合,随势而为;微观而言,残疾人融合康复合力的介入,着眼点在于个性化服务的适时、适宜和适量,生命是动态的,服务是终身的。

     2运行网络翼  残疾人融合康复是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学科、行业、资源等,现行的管理手段难以驾驭庞杂的运行系统,需要一个完善的信息网络系统对融合康复的调控与管理。

     深圳残疾人融合康复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迈出了三大步,第一步是运用辅具、康复、就业有关的康复咨询员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申报信息系统,解决基础数据和服务信息收集传递;第二步是以开展残疾人评估转介服务为切入口,整合各种服务资源,建立评估转介服务信息系统,解决残疾人服务“进口”与“出口”、资源整合、流程归类和评估转介流转等问题,为残疾人融合康复信息无障碍奠定了基础;第三步是以建立全市残疾人服务信息网为契机,将残疾人融合康复的服务政策、资源、形式、周期、流转、质控等全方位纳入范围,实现融合康复的信息、管理、运行的无缝衔接。

     (八)接轨国际,专业精细

     现代残疾人康复理念源自于国际康复,它汇聚了全球康复人的智慧和希冀,所提出的一系列理念、策略和框架,为残疾人康复服务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道路。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残疾人权利公约》、《世界残疾报告》、《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社区康复指南》及《2014—2021年全球残疾问题行动计划:增进所有残疾人的健康》等均倡导包容性发展残疾人事业,所制定的发展框架、方法、标准,对于推进残疾人融合康复的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如何把国际康复理念转化为符合中国国情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方法和技术,如何用国际康复标准指导本地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深圳残疾人融合康复在“提供一个统一的标准术语及架构来描述健康状况及与健康有关的信息”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是还有很多方面需要不断的完善和深化。如ICF在残疾人服务需求评估和服务质量评估中的应用,社区康复、居家康复中的专业资源配置与社会环境对残疾人康复与发展的影响,残疾数据收集和有效监测等,将是残疾人融合康复进一步深化思考与研究的问题。深圳残疾人融合康复与国际康复的统一性与对应性的实践,从某种意义而言,可以说是国际康复的中国版缩影。

     残疾人康复服务是社会文明与社会发展的产物,从项目服务实施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任重道远,残疾人融合康复显得尤为脆弱,其产生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的检验。不管怎样,残疾人融合康复是康复服务领域的一朵小花,需要阳光、雨露,更需要康复人的爱护、扶持,让它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建设中,茁壮成长,散发出沁人心脾的芳香,造福残疾人。我们努力并期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