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肯定疗法
作者:[美]罗达·奥尔金(Rhoda Olkin)
推荐序一
十几年前,我曾参与残障社群的性教育工作,当时社群里说的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没有我们的参与,不要做关于我们的决定。”
社会边缘和弱势群体,不是被忽视,就是被“救助”,而“救助”者通常来自主流社会。如果主流群体从自己的视角出发,则往往无法真正帮助到弱势群体,甚至会进一步固化其弱势身份,给他们造成新的伤害。
比如,主流文化建构的“残疾”一词,是从“疾病”或“缺陷”的视角定义残障人士的。而当我们使用“残障”这个词汇的时候,我们不再突出残障人士自身的“疾病”,而开始关注他们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障碍。近年来,残障社群有人提出用“有障人士”“受障人士”来取代“残障人士”,同样是从以残障者为主体的视角出发,聚焦于社会层面给这个群体带来的障碍,如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空间的设置等等。这一视角,是真正能为残障人士增能赋权的视角。
心理咨询也是一样的。如果心理咨询师处于主流社会的视角,我很担心这会加重残障来访者的困境,强化残障人士的心理问题。心理咨询如果想真正减少“障碍”,就需要残障者的参与。这不是说只有残障的咨询师才能够给残障来访者做咨询,而是强调无论心理咨询师自己是否属于残障人士,都要更新针对残障的旧观念,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生物—心理—社会”模式来全面理解残障及其造成的问题与障碍,才能够以公正的态度帮助残障来访者。
作为国内第一本针对残障人士的心理咨询用书,本书的出版对于残障社群和心理咨询界无疑都是一件大喜事。作者和译者均是残障人士,真正体现了“没有我们的参与,不要做关于我们的决定”这句话的宗旨。作者创造性地提出了九个模块的技术,让心理咨询师能够更精准地站在残障来访者的立场上,更好地完成残障来访者的个案概念化。
译者浚溢邀请我为本书写序,他说第一次听到“肯定性咨询法”这个概念就是因为读了我写的《肯定性咨询法》一书。而我看到《残障肯定疗法》这个书名也非常激动,“肯定”的概念延伸到了残障人士心理咨询的领域,令人兴奋。我的书《肯定性咨询法》因为书名曾引起过批评,反对者说:心理咨询主张价值中立,怎么可以“肯定”?我当时的回应是:任何助人的工作都应该以促进社会公正为己任,对社会弱势群体,就是要旗帜鲜明地给予支持和肯定,为他们增能赋权,这才是真正的公正。对残障人士,当然也是如此。
期待这本书可以成为每一位心理咨询工作者的案头书,这将是开启“公正”的第一步。
方刚
学者,作家,研究领域涉及性与性别、心理咨询、青少年教育等
出版有《肯定性咨询法》等80余部著作
推荐序二
“你是自己来的咨询室吗?真是太厉害了!”
“你要不要试试新的康复疗程?会有改善的。”
“你是不是想多了?亲密关系的困难可能和你的残障无关。”
心理咨询师的内心升起了疑惑:为什么来访者戴了助听器还是听不清自己说的话?
在我们的文化中,残障往往被视为个人问题,是一个需要“被解决”的麻烦。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没有接触过“残障肯定”视角的心理咨询师,很容易带着各种偏见和盲点来接待残障来访者,甚至从未设想过自己会遇到残障来访者,也不知道如何与他们讨论与残障相关的问题。
我也是在接触“残障肯定”视角的过程中,才逐渐意识到自己因为身体暂时无障碍而享有的各种特权:我可以轻松进入大多数公共场所,几乎从未注意过所处场所是否有坡道、门槛或自动门;我从未因为身体能力而受到过额外的关注、质疑或歧视;在求职或购买医疗保险时,也从未担心过会因身体状况而被拒绝或刁难。“残障肯定”视角让我深刻体会到:健全人的特权不仅是享有额外的福利,还是不会遭遇障碍和阻碍。
目前我国心理咨询行业对“残障肯定”视角的了解几乎为零,正如本书译者浚溢提到的:“我国有近一亿的残障者,但与之相关的心理咨询著作却几乎难觅踪影。”在这样的背景下,期望心理咨询师们不带偏见地接待残障来访者是不切实际的。而改变现状的第一步,就是让我们这样的心理咨询师看见我们的盲点并承认我们是有偏见的。
希望浚溢翻译的这本《残障肯定疗法》能够为我国的心理咨询师同行们提供一个宝贵的契机,帮助我们填补接待残障来访者的盲区,让更多同行能以更加肯定、更加尊重的态度去支持残障群体的心理需求。让弱势群体能够有尊严地活下去,是“残障肯定”视角和女性主义理论的共同愿景。
宋歌
美国理海大学咨询心理学博士
女性主义疗法的实践者与推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