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
作者:[英]亚当·斯密
第二章 论劳动分工的起因
 
        劳动分工源于人性中进行交换的倾向。
        虽然劳动分工带来了如此之多的益处,但是从它的起源来看,并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从来没有人预见过分工能够带来普遍富裕,也从来没有人有意识地试图通过分工实现普遍富裕。26劳动分工是人性中某种倾向的必然结果,虽然实现这一结果的过程是非常缓慢的、渐进的。这种倾向就是人类总喜欢互通有无、以物易物、相互交易,它并不带有强烈的功利性。
        这种倾向只有人才有。
        这种倾向是不是人性中无法给出进一步的解释的最初本能之一?或者,更有可能的是,它会不会是人类理性和语言才能的必然结果?这不是我们现在所要研究的课题。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交换不但是所有人都共有的普遍倾向,而且也是人类所特有的,其他任何动物都不具备。一般动物似乎既不懂得交换,也不知道任何其他契约。两只猎犬追逐同一只兔子,有时候看上去似乎是在协同行动。例如,每一只猎犬都会把兔子往它的同伴所在的方向赶,或是在同伴把兔子赶向它时竭力拦截。然而,这并不是任何契约的结果,而只是在那个特定的时刻,那两只猎犬对同一个目标的欲望偶然地实现了契合。从来没有谁看到过两只狗会有意识地各拿一根骨头进行公平交换;27也从来没有谁看到过,一只动物会用姿势或号叫的方式向另一只动物表示:这是我的,那是你的;我愿意用这个跟你交换那个,等等。当一只动物想要从人或另一只动物那里得到什么东西时,它除了努力博得对方的好感之外,并没有其他的说服或劝诱的手段。一只小狗只有向母狗摇尾乞怜才能得到食物;一只长毛垂耳狗作出千般娇态,目的也无非是吸引餐桌上主人的注意,以便得到食物。人类对自己的同胞有时也使用相同的手腕。当一个人无法使别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时,他可能会选择百般卑躬屈膝、阿谀奉承,以博得别人的欢心。可是,他不可能每一次都有时间这样去做。在文明社会,任何一个人在任何时候都需要与许多人合作,以获得他人的帮助,但是在任何一个人的整个一生中,可能很难交上几个知心朋友。而其他动物则与人不同。在动物界,几乎每一个个体成年后都是完全28独立的,在处于自然状态下的时候,它不需要其他动物的帮助。但是,人几乎总是需要自己的同胞的帮助,然而,单凭他人的善意是无法获得自己所需要的帮助的。如果一个人能够诉诸他人的自利之心,向他们表明,他要求他们所做的事情对他们自己也有好处时,那么他就更有可能如愿以偿地得到他人的帮助。任何想要与他人进行交易的人,都会给出这样的提议:给我那个我想要的东西,你就能得到这个你想要的东西。这就是每项交易的意义。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彼此都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绝大部分的帮助。人们每天所需的食物,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师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他人的自利的打算。人们不用向他人乞求仁慈,而只需唤起他人的自利之心即可;人们从来都不说我们有需要,而是说对他人有好处。除了乞丐,没有人是主要依靠自己的同胞的仁慈而谋生的。甚至即使乞丐,也并不完全依赖他人的仁慈。诚然,乐善好施的人的施舍行为,确实有可能会为一个乞丐提供生存下去所需要的全部衣食住行等用品,然而,虽然人们也可以说乞丐一生所需要的生存用品都有赖于此,但是它并没有、也不可能完全满足乞丐的日常所需。和所有其他人一样,乞丐的大部分日常用品都是通过与他人交易的方式得到满足的,即通过契约、交换和购买。他用一个人施舍给他的钱去购买食物,再用另一个人施舍给他的旧衣服去交换更合适的衣服、栖身之所、食物、钱,然后再用这些钱又购买自己所需的食物、衣服或住所。
交换倾向受到自利心的鼓励,并导致劳动分工。
        人们所需要的帮助绝大部分都是通过契约、交易或买卖等方式获得的,同样道理,劳动分工最初也产生于这种以货易货的交换倾向。例如,在一个狩猎或游牧部落中,假设某个人能够比任何其他人都更迅速、更熟练地制作出弓箭,那么他就能够经常用弓箭与他的同伴们交换牲畜和鹿肉;长此以往,最终他将发现,以这种方式交换得到的牲畜和鹿肉,比自己在野地里捕捉到的还要多。因此,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他就会把制作弓箭当成自己的主要职业。这样一来,他就变成了一个专门制作弓箭等武器的人。再假设,另一个人擅长建造小茅屋或移动房屋的框架和屋顶,他将会变得习惯于为他的邻居们提供这种服务,同时邻居们也会投桃报李,用牲畜和鹿肉来回报他;慢慢地,他就会发现,一心一意地从事这种职业是符合自己的利益的,于是他最终会变成一个(造房子的)匠人。依此类推,第三个人就变成了铁匠或铜匠,第四个人则变成了加工毛皮或皮革的硝皮人或鞣革人——毛皮或皮革是未开化的野蛮人制作衣物的主要材料。这样一来,由于肯定能用自己劳动产品中的剩余部分(即超出自己消费所需的那部分),去交换自己所需要的他人劳动产品中的剩余部分,这就鼓励了每一个人都各自投身某种专门的职业,并进一步磨炼和完善其所拥有的从事这一职业的才能或天赋。
        分工使得才能的差异比天赋的差异更加重要。
        不同的人天赋和才能各不相同,但是真正的差异其实比我们所想象得要小得多。成年人在从事不同的职业时会表现出非常不同的才能,这种现象,在大多数场合下,与其说是劳动分工的原因,不如说是劳动分工的结果。31以一个哲学家与一个普通的街头搬运工为例,这两种职业之间的差异不可谓不大,但是我们并不能把这种差异归因于天赋,它是由习惯、风俗和教育所致。在他们刚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尤其在六岁或八岁之前,他们或许32非常相像,他们的父母或玩伴都无法看出他们之间有什么显著的不同。不过,可能就是从那个年龄开始或随后不久,他们接受了不同的教育并从事了非常不同的职业,因此他们在才能上的差异才开始显露出来并被人注意到,才能差异日渐增大。到了最后,哲学家的虚荣心使他不肯承认自己与街头搬运工有任何相似之处。但是,如果没有互通有无、以物易物、相互交易的倾向,每一个人就都必须自行生产自己需要的一切必需品和便利品,那就意味着所有人都要履行相同的责任,完成相同的工作,这就不可能出现职业上的差异,因而也就不可能产生任何重大的才能差异。
        分工使才能的差异变得有用。
        导致从事不同职业的人之间出现重大才能差异的是互通有无、以物易物、相互交易的倾向,而使得这种才能差异大大有利于人类的也是这种倾向。动物的天赋得自天地自然,许多被认为属于同一物种的动物之间的天赋差异,与不同的人在未受风俗和教育的熏陶以前所表现出来的天赋差异相比,实在要显著得多。从所谓天性的角度来说,一个哲学家的天赋与一个街头搬运工的天赋之间的差异,甚至不及大猛犬与猎犬,或猎犬与长毛垂耳犬,或长毛垂耳犬与牧羊犬之间的差异的一半。可是这些不同种类的动物虽然属于同一物种,却不会相互利用彼此的天赋。大猛犬的力气给它自己带来的益处,并不因猎犬的迅速、长毛垂耳犬的伶俐或是牧羊犬的驯良而增加一丝一毫。由于缺乏交易和交换的能力,动物就无法对不同的天赋和才能进行整合,从而形成共同财富,使所有同种类的动物都获得较好的生存条件。每一种动物仍然不得不独自地、个别地维持自己的生存、捍卫自身的安全,无法从大自然赋予它的同伴的不同天赋和才能中得到任何好处。反之,在人与人之间,凭借互通有无、以物易物和相互交易的普遍天性,各种千差万别的“天才”都能够互相取长补短,人们根据各自的天赋和才能所生产出来的不同产品,也变成了一种共同财富。于是,每个人都可以购买到他所需要的源于其他人的才能的任何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