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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与政治哲学(第39辑)

作者:主编 彭磊 顾问 刘小枫 甘阳

ISBN:9787508075792

出版时间:2013-05-01

开 本:32  页数:275页

定价:¥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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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详情

  《经典与解释》第39期围绕"律法与政治哲学"的论题展开。收录主题性译文六篇,分别探讨希伯来圣经中的政治哲学及律法观念,以不同角度解析《创世记》、《出埃及记》、《士师记》、《以斯帖记》等篇章。史应勇教授的论文以文献学的方式比较了郑玄与王肃的《论语》注疏。刘振博士的论文《自然与基督教的权威性》解读黑格尔的论文《基督教的权威性》,探讨哲学与宗教的关系。"旧文新刊"部分收入中西交通史名宿方豪先生的《拉丁文传入中国考》。

章节目录

论题律法与政治哲学
2 希伯来圣经对政治哲学的挑战
21 圣经中的限定性律法
38 思考“十诫”
69 两条道路:托拉中的埃及和以色列
90 《士帅记》的故事与情节
110 流亡时代的领袖末底改
古典作品研究
130 《论语》郑、王注比勘发微
159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三种解读方式
思想史发微
192 自然与基督教的权威性
旧文新刊
218 拉丁文传人中国考
评论
270 沙龙里的圣诞节:无言的欢愉?

书摘插图

第三诫为: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出埃及记》20:7)
     这里或许是说,诉诸魔法(magic)受到禁止,至少部分受禁止。在某种意义上,此诫延续了第二诫关于造像的限制:这里讨论的是对上帝之名的滥用。上帝不是让人利用的;上帝不是拿来用的。上帝是人的主人,不是人的奴仆,而鲁莽之人利用上帝的名,试图从上帝那里夺取属于上帝的东西。
     但请注意此诫做出的重大让步。它似乎不仅承认,人可以恰当地使用上帝的名,而且兴许更重要的是,它承认以色列人可以认识或最终可以接近上帝的名,甚至是上帝那最重要的名。
此诫警告说,“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我们注意到,前面两诫所包含的内容也不仅是单纯的陈述或命令——如果我们向下看,在后两诫中也能发现同样的特征。我们前面说过,前五诫的相似性在于十诫中唯有它们提到上帝,现在我们可以补充另一组相似性:十诫中唯有它们对各自提出的命令本身做了说明。我们还可以看到另一种模式:第一诫短,第二诫比较长,第三诫短,第四诫比较长,第五诫短。(此后是一系列非常短的陈述,直到最后一诫;最后一诫有所扩展,比前五诫中的较短者略长。)前五诫的长短交错和后五诫的明显转变表明作者是有所计划的。

第四诫为: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的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以及你的儿、你的女、你的男仆、你的女婢、你的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作;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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