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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

ISBN:9787508095011

出版时间:2018-06-01

开 本:16  页数:689页

定价:¥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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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详情

  《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同意,作为语言文字规范于2018年3月9日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规定了通用手语常用词汇的规范动作。全书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从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动作线图解符号、编制原则和使用说明进行了界定,收入听力残疾人语言生活和教育中使用频率较高、比较稳定的手语常用5668个,采用求同存异原则,既收入表达同一词义手语动作无差异的常用词,也收入表达同一词义手语动作有差异的常用词,并考虑到聋校教学需要,收入学校教学中必须使用,而听力残疾人日常手语交流中很少使用的常用词。收入的常用词按音序排序。《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是国家通用语言的丰富和补充,是对听力残疾人使用手语的语言权利的保障;为他们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提供便利,将进一步加快手语规范化进程,极大促进残疾人文化、教育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章节目录

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动作线图解符号…………………………………………………… 2
5 编制原则…………………………………………………………… 3
6 使用说明…………………………………………………………… 4
7 词目………………………………………………………………… 4
附录 《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索引………………………………645

作者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其主要任务是对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的汉语文字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及执行国务院所决定的对于文字使用方面的政策和法令。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成立于1988年3月,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中国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中国残联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编辑推荐

手语是我国听力残疾人使用的特殊语言文字,国家通用手语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补充。作为中国公民,听力残疾人有使用国家通用手语的权利。推广国家通用手语,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举措,不仅使听力残疾人使用语言文字的权利得以维护,也必将对残疾人学习文化知识、获取信息、社会交往以及更加公平地参与社会生活,平等实现权益与融合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国家通用手语推广方案》以《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作为教材,提出推广国家通用手语的要求:到2020年,国家通用手语的社会认知度提高,在国家公务活动、学校教育、电视和网络媒体、图书出版、公共服务、信息处理中使用国家通用手语的氛围初步形成;基本完成特殊教育学校相关人员、各级残联和聋人协会组织中重点人员的国家通用手语培训,熟练掌握和运用国家通用手语的骨干队伍初具规模;国家通用手语体系更加完善,信息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建立国家通用手语水平等级考核机制。

媒体推荐

        央视网消息:记者近日从中国残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同意,作为语言文字规范发布,将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国家通用常用手语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是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和《国家语言文字“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服务特殊人群语言文字需求的重要语言文字规范,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重要指示在语言文字领域的重要体现。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我国有三千多万听力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手语和盲文是他们使用的特殊语言文字,是国家语言文字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是增进残健间、地区间交流,促进教育、文化、信息化等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条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补充,其规范化是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文化事业、残疾人事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进行了一系列手语和盲文的规范化工作,成绩显著。《国家语言文字“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把手语盲文规范化作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内容”。国家语委与中国残联于2010年共同设立重大科研项目,支持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规范标准的研制。2015年,“国家通用手语标准”和“国家通用盲文标准”两个重大课题顺利结项,形成《国家通用手语方案》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两项成果,在全国55个单位(含特教院校、残疾人专门协会、盲文出版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年半的试点,并在试点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
        《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手语盲文规范化工作的总结、继承和提升,也是信息化时代手语盲文规范化工作的新起点。《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的发布,是国家通用语言的丰富和补充,是对听力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使用手语和盲文的语言权利的保障;为他们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提供便利,将进一步加快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进程,极大促进残疾人文化、教育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两项规范近期已分别由华夏出版社和中国盲文出版社出版。

书摘插图

前  言
本规范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部提出。
本规范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实施。
本规范起草单位:北京师范大学、中国聋人协会、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华夏出版社、北京启喑实验学校、天津聋人学校。
本规范起草人:顾定倩、魏丹、杨洋、王晨华、于缘缘、高辉、乌永胜、恒淼、仇冰、刘娲、徐聪、王一博、孙联群、孙万里、王健。
参加本规范手语动作研究的还有:邱丽君、陈华铭、仰国维、胡晓云、沈刚、成海、刘丽娜、周艳艳、周晓宁、陈捷、方磊、李俊鹏、张鹏、黄燕、刘平、吴明哲、董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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